1、比选条件
石嘴山市润泽供排水有限公司第一、二、三、五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资金来源由润泽供排水公司统筹安排,现在星瀚集团网站(www.0952xh.com)发布采购公告,通过比选确定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概况:石嘴山市润泽供排水有限公司现有地下水水厂4座,分别是石嘴山市第一、第二、第三和第五水厂。其中第一、第二、第三水厂位于大武口区,主要供给大武口区居民、非居民生活用水及石嘴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企业用水;第五水厂位于惠农区,主要供给惠农区城区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用水权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用水权确权相关问题说明的通知》(宁水改专办发〔2022〕1 号)规定:在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业企业及超出供水公司取水许可供水范围、许可水量的已建工业用水企业,应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开展水资源论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因此,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重新对石嘴山市润泽供排水有限公司用水设施进行水资源论证,核定用水量,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水许可。
2.2服务内容
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主要内容:
2.2.1报价人需要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石嘴山市润泽供排水有限公司第一、第二、第三和第五水厂进行水资源论证服务。
2.2.2负责完成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所必须的现场踏勘、调研、资料收集等工作。必须由采购人提供资料或协助才能完成的,则由采购人确认后提供。
2.2.3提供水资源论证报告技术咨询政策和法规的研究。
2.2.4报价人参加论证报告专家审查会议,并按审查意见进行水资源论证报告修改和补充。
2.2.5报价人协助采购人完成石嘴山市润泽供排水有限公司第一、第二、第三和第五水厂水资源论证及水权办理相关事宜。
3、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含有水资源管理和水文服务相关业务内容。
3.2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水资源论证业绩不少于2份,且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团队需有节能、节水工作相关工作经验,具有水利或节能方面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名,具有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名。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5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6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4、比选文件的递交
4.1凡符合比选单位资格要求的有意参选单位,请于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9日18:00时之前电话至石嘴山市润泽供排水有限公司(大武口区世纪大道南706号)安全生产科报名(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采购单位对符合比选资格要求的参选单位发出“邀请函”告知参选单位比选会议时间。
4.2报名成功后,参选单位按照采购单位发送的采购要求编制比选文件,并按照采购单位规定时间送达,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嘴山市润泽供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联 系 人:乔天才
电 话:0952-2815561
邮 箱:rzscgl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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