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分类:信息公开
  • 作者:吴捷
  • 来源:人力资源部
  • 发布时间:2023-06-12 10:15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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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吴捷
  • 来源: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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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所属各单位、部门:

为扎实开展集团公司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发〔2023〕40号)要求,现就做好集团公司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程序

1.在集团公司工作满一年,经单位考核合格,且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相应职称。申报初级职称需提供从事相关工作经历、业绩证明材料,对工程等专业性较强的系列,学历专业或工作岗位必须与申报专业相符。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以及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按照年限规定,正常申报正、副高级职称的人员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分别取得副高级、中级资格;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资格。申报人员提供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论文、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以及年龄等计算时间,截至到2022年12月31日。

3.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审验近5年(2018-2022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45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50学时;申报中级职称的,审验近4年(2019-2022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20学时;申报初级职称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不作要求,大专及以下学历,审验近3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27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90学时。从2023年起,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代替公需课学时。

4.个人申报程序。个人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报名时间截止6月底。申报人员登录职称评审系统(http://222.75.70.73:8001/zcps/)参照操作说明和教学视频完成网上职称申报,并上传相应材料电子版。个人网上申报信息提交后,同时报送纸质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信息一致。申报人员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相关业绩、学术成果等材料,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资料漏报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申报需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2份(逐级签字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3)继续教育审核登记表2份及学时证书原件(证书原件经人社部门审核后退回);

(4)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等证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检索页各1份(二次学历申报人员历次学历均须提交,证书原件经用人单位和系列评审委员会审核签注“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盖章后退回本人,只留存复印件);

(5)学术论文所刊登期刊原件(在封面注明文章所在页数并在目录上作标记,提交中国知网、万方网等文章检索验证页)及其他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单位审核人签字盖章,签注“与原件一致”)。参评高级需提供论文、案例、论著、自主完成的专利成果、技术报告、规划设计方案、专业作品等盲评材料,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一项,遮盖姓名、单位等信息复印;

(6)申报单位提供申报职称人员的公示和公示结果各1份(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须包含个人申报材料目录、参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工作业绩成果、论文等内容);

(7)申报人员推荐报告;

(8)个人书面承诺书、廉洁自律证明(廉洁自律证明由同级纪检部门出具)。

以上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备注要求及表格示例填写,申报职称文件及相关表格可在集团公司网站“人力资源”栏目下载,职称申报受理部门如对申报资料有其他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广泛宣传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时报名,并做好申报推荐工作。采取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的政治品质、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经确认无误后,统一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2.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开透明,各单位要对符合评审条件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申报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等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出具推荐报告,说明推荐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申报材料、公示和公示结果、推荐报告等材料于6月21日前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因上报时间滞后影响个人职称申报的,在各单位日常考核时予以扣分处理。

3.各单位将审核通过的职称评审纸质材料报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集团人力资源部、项目技术部和纪审法务部组成集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由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按规定期限向相应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未经各单位和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擅自申报或通过集团以外其他途径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得按照集团公司《职工取得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取得第二学历奖励》办法享受奖励。

4.关于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其他问题可拨打市人社局专技科电话:0952-2012068、集团人力资源部电话:0952-2815506进行咨询了解。

 

附件下载:  附件1、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石人社发〔2023〕40号

        附件2: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发〔2023〕40号)附表模板

        附件3:廉洁自律证明模板

 

 

 

                                      石嘴山市星瀚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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